库尔勒讯(通讯:图提古丽·阿卜拉 )近日,兰干司法所接待了一位专程从阿克苏沙雅县赶来的特殊申请人买某,其情绪激动地向司法所提交调解申请,请求帮助追回被申请人艾某拖欠的10000元欠款。司法所所长和调解员高度重视这起跨区域纠纷,迅速介入处置,最终成功促成双方达成还款协议,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获得双方当事人高度认可。
经调解员初步核实,此前艾某因个人资金周转需求向买某借款10000元,买某提供了清晰的微信转账记录及多次催讨的聊天通话记录,足以证明借款事实。买某表示,自己近期急需资金周转,已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多次向艾某催讨欠款,但其始终以经济困难为由拖延不还。考虑到艾某的常住地在兰干村,为节省维权成本、提高效率,他特意从阿克苏沙雅县驱车数百公里赶来申请调解。
为尽快推进纠纷化解,调解员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与被申请人艾某取得联系,告知其买某的调解诉求及相关借款事实。起初,艾某对调解存在抵触情绪,以“暂时没钱”为由拒绝到场。调解员耐心向其解释人民调解的自愿性、无偿性及便捷性优势,明确告知其拖欠借款的法律责任,并强调买某跨区域维权的不易,最终打消了艾某的顾虑,促使其同意前往司法所参与调解。
调解现场,双方情绪一度对立。买某激动讲述跨区域维权的奔波之苦及自身行动不便的处境,强调艾某的拖欠行为对其生活造成较大影响;艾某则面露难色,坦言因工程款被拖欠导致收入不稳定,确实无力一次性全额还款,并非恶意拖欠。调解员当即介入控场,先安抚双方情绪,引导二人理性表达诉求,随后结合《民法典》中民间借贷相关规定,向艾某释明还款义务,同时也向买某说明艾某实际经济困境,倡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在调解员的耐心疏导下,双方的对立情绪逐渐缓解。买某表示理解艾某的暂时困难,同意协商还款方案;艾某也对买某的体谅表示感谢,并主动提出当前可筹集5000元,剩余款项需一定时间筹备。结合双方诉求,调解员适时提出“当场支付部分欠款+约定剩余款项还款期限”的调解方案,经过多轮沟通确认,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根据协议,艾某于调解当日通过银行卡转账方式向买某当场支付欠款5000元,买某现场出具收款凭证;剩余5000元欠款,艾某承诺于当年12月20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足额支付至买某指定账户,买某同步提供了有效收款账户信息。双方当场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调解员对协议内容的合法性、可执行性进行了审查确认。买某拿到部分欠款后,对调解结果十分满意,连声感谢司法所帮其解决了跨区域维权的难题;艾某也表示会严格遵守协议约定,按时支付剩余欠款。
此次跨区域民间借贷纠纷的成功调解,不仅切实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充分考虑了被申请人的实际困难,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下一步,兰干司法所将持续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针对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特点,不断提升调解效率和质量,为维护辖区和谐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责编:欧文秀 审核:米振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