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讯(通讯员:王俊梅)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新时代民族工作主线,全面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切实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统筹推进全旗卫生健康领域民族团结进步事业。8月25日,和硕县卫健委组织卫健系统干部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普法宣讲。会议由卫健委党组书记、副主任、医共体党委副书记孟庆疆主持,各医疗机构党支部书记、干部职工参加此次宣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于2026年3月12日经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该法首次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写入法律,首次从法理层面阐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等核心概念,首次在法律中明确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这是30多年来第一部设置序言的法律,凸显出这部法律的政治性、原则性、宣示性、导向性。
紧紧围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立法主旨、核心要义、法定责任进行系统性深度解读,指出《促进法》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重大理念转化为国家意志,把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方面的成功经验上升为法律规定。这部法律是我国民族工作法治化进程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进入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新阶段。授课坚持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精准明晰卫健系统落实民族团结法治要求的实践路径,引导全体医务工作者深刻认清医疗卫生机构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前沿阵地的重大政治职责。
会后,卫健委党组书记、副主任、医共体党委副书记孟庆疆强调:各医疗机构、各科室要认真组织学习研讨,深入领会宣讲精髓,立足卫生健康岗位职责,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厚植团结氛围、优化惠民服务、压实工作责任,常态化推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健康义诊惠民、行业阵地管控等重点工作,以优质均等的健康服务架起民族团结连心桥,全力守护全县各族群众身心健康,奋力谱写卫健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新篇章!
此次普法宣讲,为全系统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筑牢法治根基、明晰行动方向。下一步,和硕县卫健委将持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走深走实。一是分层分类组织深化学习研讨,推动法治精神覆盖每一名医务工作者;二是把法治要求全面融入诊疗服务、公卫下乡、医疗科普宣传等日常工作,丰富有形有感有效的民族团结实践载体;三是将依法推进民族团结工作纳入行业评价重要内容,引导全系统医务工作者坚守医者初心、扛起政治担当,以均等优质的健康服务守护各族群众生命健康,持续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基层健康根基。
责编: 欧文秀 审核:刘印
紧紧围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立法主旨、核心要义、法定责任进行系统性深度解读,指出《促进法》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重大理念转化为国家意志,把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方面的成功经验上升为法律规定。这部法律是我国民族工作法治化进程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进入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新阶段。授课坚持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精准明晰卫健系统落实民族团结法治要求的实践路径,引导全体医务工作者深刻认清医疗卫生机构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前沿阵地的重大政治职责。
会后,卫健委党组书记、副主任、医共体党委副书记孟庆疆强调:各医疗机构、各科室要认真组织学习研讨,深入领会宣讲精髓,立足卫生健康岗位职责,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厚植团结氛围、优化惠民服务、压实工作责任,常态化推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健康义诊惠民、行业阵地管控等重点工作,以优质均等的健康服务架起民族团结连心桥,全力守护全县各族群众身心健康,奋力谱写卫健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新篇章!
此次普法宣讲,为全系统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筑牢法治根基、明晰行动方向。下一步,和硕县卫健委将持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走深走实。一是分层分类组织深化学习研讨,推动法治精神覆盖每一名医务工作者;二是把法治要求全面融入诊疗服务、公卫下乡、医疗科普宣传等日常工作,丰富有形有感有效的民族团结实践载体;三是将依法推进民族团结工作纳入行业评价重要内容,引导全系统医务工作者坚守医者初心、扛起政治担当,以均等优质的健康服务守护各族群众生命健康,持续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基层健康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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