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讯(通讯:赵占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防范有组织犯罪的能力,近日,库尔勒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以下简称《反有组织犯罪法》)。
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学习重大意义
会议指出,《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法治保障。组织此次学习,引导干部职工深刻领会《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精神和核心要义,充分认识其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运用法律武器与有组织犯罪作斗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聚焦核心内容,准确把握法律精神实质
本次学习围绕《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九章七十七条内容,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特点,进行了系统深入的解读。重点解读了与交通运输行业密切相关的条款,如严厉打击在客运、工程建设等领域存在的“车匪路霸”、“强行揽客”、“恶意竞标”、“围标串标”“路霸”等涉黑涉恶行为。详细讲解了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涉案财产的认定与处置、以及公民和单位在反有组织犯罪工作中的权利与义务,警示全体干部职工要严守法律底线,依法履职。
结合行业实际,全面部署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要求,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规定转化为推动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持续深化学习宣传,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年度普法学习计划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三会一课”、专题培训、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实现全员学习、全面覆盖。同时,利用出租车顶灯、公交车视频等宣传阵地,向从业人员和群众开展普法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结合行业特点,修订完善《交通运输行业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健全线索摸排、案件移送、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制度。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管,从源头上铲除有组织犯罪滋生的土壤;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道路运输领域,严厉打击非法营运、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行为;在工程建设领域,重点整治强揽工程、恶意拖欠工程款、煽动闹事等乱象;在行政执法领域,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防“保护伞”问题的发生。
库尔勒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王晓琨表示下一步,库尔勒市交通运输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为抓手,不断巩固和拓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全力维护库尔勒市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交通、法治交通,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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