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讯(通讯:热娜古丽·艾尔肯)金秋时节,棉田泛白,正值棉花采收关键期。近日,且末县塔提让镇“古大姐调解室”的人民调解员接到辖区棉农求助,因棉花采摘用工报酬结算与务工人员产生分歧,双方争执不下,眼看就要耽误农时,请求调解介入。
据悉,棉农王某为抢抓采收进度,雇佣李某等多名务工人员进行棉花采摘,双方口头约定按斤计酬,采收结束后统一结算。但采收完成后,王某以部分棉花含杂率高、采摘质量不达标为由,提出扣减20%报酬;李某等人则认为已按要求完成工作,拒绝接受扣款,双方从言语争执升级至肢体推搡,矛盾迅速激化。
“古大姐调解室”调解员接到求助后,立即携带相关文书赶赴现场。考虑到双方均需尽快处理后续农事,调解员决定将调解现场设在棉田边,一边查看采摘的棉花质量,一边向双方核实情况。
调解中,调解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释法明理,明确指出即便未签订书面合同,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务工人员的劳动报酬应依法足额支付,同时也客观说明部分棉花确实存在含杂率超约定标准的问题。针对争议焦点,调解员采取“背对背”沟通方式,既向王某强调随意扣减报酬的法律风险,也劝诫李某等人理解棉农对棉花质量的要求。
经过近两小时的耐心疏导,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协议:王某按约定标准支付85%的报酬,剩余15%作为质量补偿予以扣除,当场通过微信转账完成支付。“没想到调解员直接到地里来解决问题,既讲法律又讲道理,这下心里踏实了。”李某拿到报酬后说道。王某也表示,以后用工一定签订书面合同,避免再起纠纷。
此次“田间调解”是塔提让镇“古大姐调解室”践行“人民调解为人民”理念的生动实践。通过将调解服务延伸至田间地头,不仅高效化解了矛盾,更在现场开展了普法宣传,切实维护了辖区农业生产秩序与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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